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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方案目录第一早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第四章“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第五章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第六章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体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管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由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未设党委且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独立法人企业,由党支部(党委支)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二)坚持依法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章程等有关规定,由有关机构依法行使决策权,需要外部监管机构审批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三)坚持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应当按照有关议事规则,由相关机构集体研究作出决定,避免个人专断第二章管理职责表3党建工作类事项职能部门业务序总经理是否需法事项(分党委会董事会备注责任部门类别号办公会律审核管领导)贯彻中央、国资委党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党委办公室、党委委纪检监察组、集团公司组织部门、党群工1拟订■否党委关于党建、工会、宣作部门、纪委办公部署传等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方室、安排案基层党组织的组建、换2拟订■否党群工作部门届、发展党员等重要公司党建工作报告、党代3拟订■杏党群工作部门会议会工作报告第五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采取统一领导、分级实施的组织管理模式第六条公司党委会负责制定并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其权限范围内对“三重一大”相关事项进行决策第七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三重一大”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并对决策执行情况负责第八条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是“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组织、督促和检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决策程序的完善工作,并对决策执行情况负责监管第九条公司党委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收集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议题;
(二)监督督促各部门按本办法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审核各部门提交的相关议题是否属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上会流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及时将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告知董事会办公室,做好总经理办公会、党委常委会、董事会的会议衔接工作;
(四)监督指导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范管理;
(五)建立健全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运行信息系统,及时向相关决策机构和监管单位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等信息;
(六)组织制订、完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七)按规定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督查督办第十条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对公司“三重一大”相关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第十一条公司各职能部门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牵头负责部门,主要职责如下(-)按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向有关决策机构提请审议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并按规定填报上会流程等信息;
(二)对本部门提请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的跟踪、落实第十二条公司纪委办公室负责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子公司参照本规定制定本企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按规定执行落实子公司应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报公司备案第三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第十四条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三)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
(四)其他重大决策事项第十五条公司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总部机关副部长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命、免职、聘用、解聘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及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情况;
(二)公司基层单位、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命、免职、聘用、解聘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及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情况;
(三)公司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层成员、财务负责人;
(四)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第十六条公司的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一)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投资项目
(三)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第十七条公司的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
(一)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超预算的资金使用;
(三)对外大额捐赠、赞助;
(四)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第十八条公司根据本章规定的范围和授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集团(股份)公司相关要求,编制《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清单》(附件)第四章“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第十九条“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决策前,牵头负责部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和合规性审查,必要时征求集团(股份)公司相关部门的意见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出研究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中明确需经法律审核的重要事项,牵头负责部门应在上会讨论前履行法律审核程序法律合规部门应从合法性方面提出审核意见第二十条收到上级监管机构有关要求后,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公司应将研究落实有关要求的议题在最近一次党委会进行研究讨论第二十一条涉及职工权益的“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相关机构决策之前,应当采取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它民主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二条牵头负责部门应按有关决策机构议事规则规定的时间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在会前提交党委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对照《“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审核相关议题是否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对属于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按本规定相关要求履行党委会研究讨论的前置程序第二十三条提交决策的议题应当按照有关决策机构议事规则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事项情况介绍、相关部门意见、上级或专家研究意见等相关材料必要时,参与决策人员可事先听取意见第二十四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各决策机构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决策机构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对决策情况负责,有关决策机构应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各决策机构研究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公司总法律顾问应列席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第二十五条各决策机构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第二十六条“三重一大”事项中,涉及人事任免、企业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反腐倡廉等事项的,由公司党委会研究决策第二十七条除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外,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决策
(一)对于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应先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然后由党委会研究讨论,再由董事会做出决策;对于需要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事项,应先由党委会研充讨论,再由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决策
(二)进入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的党委会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会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三)进入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的党委会成员在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会意见和建议,并将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四)进入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的党委会成员发现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委会报告,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反馈如得不到纠正,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第二十八条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外,“三重一大事项须经决策机构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与相关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会议成员,在会议表决时应当回避第二十九条已决策事项需复议的,需经决策机构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才能启动复议程序第三十条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有完整、详细记录,会议纪要应由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第三十一条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第五章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第三十二条子公司参照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确定本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且纳入“三重一大”的事项必须经本企业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中需报公司审批备案的,应由子公司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等程序后再报批报备第三十三条混改及股权多元化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并与本企业章程、股东协议等保持一致,且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涉及企业重要人事、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党支部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第三十四条对于由上级单位管理和决策、无“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具备“三重一大”决策权、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计划股权转让或驻在地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子公司,可以待条件具备后再根据本规定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第六章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公开第三十六条纪委办公室结合年度考核进行监督检查,在向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工作时,应当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授权党委办公室解释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说明★指需要黄事会决策的事项,应先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然后由党委会研充讨论,再由萤事会做出决策■指需要党委会决策的事项▲指需要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事项,应先经过党委会研究讨论,再由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决策表1战略决策类事项职能业部门党是否需序总董事责任部务类事项(分委法备注号经理会门别管领会律审核办公导)会职工代表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审审大会或代表团企业管1拟订★否战其调整议议长联席会审议理部门略规通过划子公司中长期发展战审企业管2拟订▲否略及其调整议理部门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合按章程履行后并、分立、重组、混审审续审批程序企业管3改拟订★是改、解散、清算、变更议议公司相关事项理部门I--方公司形式等方案报董事会审批案后实施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审企业管4拟订▲是改革事项和改革方案议理部门增企业管减资理部公司及子公司增加或减审审报集团公司审及利5拟订★否门、财少注册资本议议批后实施润分务资产配部门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审审报集团公司审财务资6拟订★否损方案议议批后实施产部门占净资产5%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董事会关(含)以上连续12月内累计达成的审审办公室联交7拟订★否的关联交易报占净资产
0.5%(含)以议议财务资易萤事会审批后上的美联交易产部门实施职能部党董业门是否需序务类事项(分委事责任部法律审备注号总经门别管领会会核理办导)公会企业管年度投资计划及重大调审审报集团公司理、财8拟订★是整议议批复后实施务资产投资部门等管理企业管公司及子公司单项主业理、财投资占公司上一年度合9并报表净资产10%以上审报集团批复后务资产拟订▲★是议实施部等部的投资事项门企业管理部、财务资公司及子公司非主业投产部、10资事项审报集团批复后拟订▲★是环境与议实施基础设施事业部注:I.年度投资计划的重大调整指投资计划金额变动超过原投资计划总额的10%表2经营管理类事项是总否业职能部经董需务序门(分党委理事项事责任部法备注类号管领会办门会律别导)公审会核预算公司年度全面预年度财务预算报集财务资1拟订审议审议★否管算及调整团公司审批后实施产部门理决算公司年度财务决财务资2拟订审议审议★是报集团审批管算报告产部门理制需公司萤事会审超过董事会权限的度相关部3议通过的基本管拟订1心★是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建门理制度实施设公司内部管理机人力资4拟订审议审议★否构设置源部门组织公司及于公司境人力资机内外经营机构的源部是否经构5拟订审议审议★是设立、变更报集团批复后实施门、国过董事
2、注销际经营会部门公司及子公司单项金额5万元对党群工6(含)以下对拟订审议▲否外外作部门捐捐赠或赞助赠或公司及子公司单赞项金额5万元以党群工7拟订审议审议★否助上的对外捐赠或作部门赞助报集团批复后实施注
2.境内外经营机构的变更主要包括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的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