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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利辛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责任书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和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避免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辍学,提高全县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县教育局与各学区中心学校(县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签订如下责任书:
1.实行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度,责任到班,责任到人,校长每学年都要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
2.学校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其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记录,掌握学生去向,做好保学工作
3.学校发现学生有厌学情绪,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及时家访,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不得歧视困难家庭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避免学生因厌学、贫困而导致辍学学校发现学生辍学,要及时进行家访,劝导其复学,三日内还未能复学的,发送“辍学生返校通知书”给监护人,并填写“辍学报告单”上报给乡镇政府对于劝返仍未复学的,学校要配合乡镇政府,按照规定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造成辍学的,要追究学校校长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4.学校要指定一名副校长专门负责控辍工作,如有辍学情况及时上报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
5.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通过开展兴趣活动和第二课堂等措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帮助学困生、厌学生融入集体中,使其安心学习
6.杜绝乱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免费政策,对于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要予以扶助,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7.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市、县教育局关于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利用学籍管理系统防控辍学情况,确保“生籍一致”
8.控辍保学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及学校年终考核,对控辍工作不力,学生辍学率超过规定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对辍学情况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校长责任
9.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县教育局、中心学校各执一份利辛县教育局(盖章)学校(盖章):局长(签字)校长(签字):时间:利辛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利辛县教育局2018年3月班主任控辍保学责任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睢宁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中小学学生辍学工作的通知》,依法控制辍学,确保适龄儿童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学校与各班班主任签订此控制辍学目标责任书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班主任全面负责本班的控制辍学工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班控辍工作负总则
二、班主任要进一步更新人才质量观,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班要广泛开展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班队会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共同为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
四、建立和完善减负监督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改革课堂教学方式,开展有益的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五、班主任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要采取捐资助学,热心帮助,不得擅自责令学生停课退学,确保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六,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要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编印资料现象,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七、实行控辍工作一票否决制控辍工作不力、有辍学学生的班级及责任人,不得进行评优评先,提职晋级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班主任、学校各执一校长签字:班主任签字:份。


